以下言論只是有感而發
沒有針對某人或某事
只是
癥結不解開
問題就會一直存在
夫妻同校
這不是原罪
如果硬要說夫妻同校
就必須有不同於一般的考量
那也只有在牽涉到考核、任職和金錢利益時
否則就是荒誕
他是獨立的個體
我也是獨立的個體
他是一位老師
我也是一位老師
他占一個職缺
我也占一個職缺
這是毋庸置疑的事實
每個老師該有的權利與義務
我們從沒因為是同一家人
而有優待
舉凡婚喪喜慶
紅包、白包
我們都是包雙份
我們的孩子滿月
我們只能收到一份禮金
錢的部份不談
他還是他
我還是我
今天我們努力工作
各盡職責
又何必要以我們的關係
來衡量職務的輪替、調動
難道
夫妻關係是犯罪嗎?
今天如果我們不同校
各自努力
也很可能有各自的一片天地
絕對不會變成互相的阻礙
夫妻同校我們學校很多
夫妻同處室也有
夫妻同為行政或主任
更有歷史為證
早就不稀奇了
既然如此
那還有什麼爭議呢?
終究
他還是他
我還是我
我們不該成為彼此的阻礙
也不該成為別人眼中的「不妥」
到底哪一條法令
做了這樣不成文、不人道的規定
還是問題是惡意加諸的
原本就沒問題
非得要冠上有成見的問題不可
難道人的因素才是最大的關鍵
、、、
發完牢騷
心情好很多
81年畢業
教學至今快17年
同學當主任、當校長的一堆
我不比他們差
但我不羨慕他們
因為教學還是我的最愛
我不是聽話的人
而是比較有想法、有原則的人
不適合往行政走
只是
想換換跑道、換換場景
增加歷練與挑戰性
什麼位置都可以嘗試
趁現在還有體力
多方面的涉獵有何不可
84年8月進附小
當過1~6年級的級任
彷彿蒐集「經驗」點數一樣
也想挑戰各處室的工作
原以為自己已經夠資深
應該可以隨心所欲了
後來才發現
很多事情的考量
「人」的因素才是關鍵
「能力」只能參考用或不管用
剛吃完午餐
有種不吐不快的感覺
吐完了
痛快~
累了
就是累了
算了
發發牢騷就算了
哪裡都好
哪裡都難不倒我
該我的就是我的
不該我的我也不屑一顧
低調一點
再低調一點
未來很難說
沒有伯樂?
哈~
我跑不快
伯樂看不到我
慢慢爬就好
快樂就好
小心一點就好
全家平安幸福
身體健康
工作一切順利就好~
這樣
真的就很好~